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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8-21
巡视回访公告

        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(试行)》的规定和《市委巡视组回访工作暂行规定》的要求,按照中共上海市委对本市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,市委第四巡视组于2012年8月21日至2102年9月14日进驻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巡视回访。
        市委巡视组将按照有关职责对下列情况进行了解:上一次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和有关移交事项的办理情况;上一次巡视之后中央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及其他新情况、新问题;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。
        巡视组在巡视回访期间,将通过听取汇报、个别访谈、召开座谈会、查阅资料、问卷调查、基层调研等方法广泛听取意见,深入了解情况。
巡视组不干预被巡视回访单位的正常工作,不查办案件。
        巡视回访期间,如有相关情况需要反映的,可拨打电话:53089589,或函寄:中山南路315号12楼,市委第四巡视组收(邮编:200010)。也可投送到设在百联大厦二楼餐厅走廊的巡视工作信箱内;电子邮箱:sh_xsz@sina.com
        特此公告。

市委第四巡视组
2012年8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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